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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好“先手棋”

如何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用制度架起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高压线”?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预算管理改革的目标和时间表,确定了重点改革任务及3

如何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用制度架起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高压线”?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预算管理改革的目标和时间表,确定了重点改革任务及31条具体改革措施,标志着该省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意见》,从2014年开始,山东省全面启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在预算管理改革上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全省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预算管理改革“先行先试”

“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预算管理改革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重头戏’。”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先行。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相对税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地方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的自主权更大一些,有必要、有条件率先取得突破。

据介绍,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引领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的基础性、实施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全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8项重点任务和31条具体改革措施——

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从2015年起,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适应预算公开需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其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规范公务开支标准;早编细编项目预算,省级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到位率逐步提高到90%,为预算公开打好基础。

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将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同类资金统筹安排。将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审核的重点由收入预算、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通过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丰补歉、实现跨年度平衡。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从2015年起省级在基本建设、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严禁违规和越权多征、预征或减免、缓征应征税款。继续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三分之一。对涉企收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2015年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改革。今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不得越权规定税收优惠政策。

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和改革成本支付机制。从201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2015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0%以上。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压减专项数量和资金规模,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要坚决取消,今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新设专项。扩大涉农和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清理规范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清理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地方配套政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市县政府安排配套资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转移支付下达时限,各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人大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下达。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今后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部门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安排。推进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所有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2015年起,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调减或撤销,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在20个省直管县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在加大预算公开、完善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绩效管理等12个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山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王进介绍说,此次试点,旨在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省直管县先行先试,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为建立全省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基础。

在预决算公开和体系完善方面,《方案》中指出,试点县要在预决算公开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要在批复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包括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详细公开。从2015年起,试点县要将全口径政府预算提交县级人大审议。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允许试点县统筹安排使用。

在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对适合采用县级统一采购的,要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研究建立县级“公物仓”制度,对县直部门、单位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储备及罚没等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要实行统一管理、调配、使用。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对于县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方案》规定,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可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建设项目。县直部门、单位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据悉,从2014年起,山东省财政厅提高了提前下达试点县转移支付比例,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增强试点县理财自主权。同时,将试点县预算改革工作纳入市县财政绩效管理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试点县要从2015年预算编制入手,确保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2016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相信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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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解希民 丛培德 孔进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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