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热门 重磅原创 PPP 地方 教育 图片新闻 政府采购 权威公告

首页 > 报纸版面 > 文章详情页

部分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本报讯 财政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明确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在购买民生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进一

本报讯 财政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明确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在购买民生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记录管理机制。

《通知》提出,要从三个方面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

首先,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采取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其次,要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平对待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最后,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服务示范项目,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都可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在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

在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记录管理机制。其中包括,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条件;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应当按要求提供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供购买主体审查。购买主体可根据购买内容的特点规定社会组织的特定条件,但不得对承接主体实行歧视性差别待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购买主体及相关机构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对守信社会组织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社会组织予以限制和禁止。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协助核实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及时收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绩效评价结果和对违法社会组织的处罚决定等内容,每年按时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名录和信用记录。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的要求,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将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性工作,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还要切实做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及时披露、公开信息,鼓励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政策,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乐佳超
  • 张倩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中国财经新闻网客户端推荐下载

中国财经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