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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改革的“云南模式”

2012-03-01内容摘要:近几年云南省深化供销社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建设“乡村流通工程”,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四进村、五个有”,供销社正在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

2012-03-01

内容摘要:近几年云南省深化供销社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建设“乡村流通工程”,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四进村、五个有”,供销社正在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以商活农”的重要载体,形成了供销社改革的“云南模式”。云南省供销社改革的经验表明,供销社在破解农村流通难题及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关键词:供销社改革,云南模式

近年来,云南省加快供销社系统改革,力度之大、工作之实、起色之明显在全国少有,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取得了突破,走出了一条“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服务‘三农’、互利共赢”的发展路子,实现了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的重大转变,形成了供销社改革的“云南模式”,为全国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

一、云南省加快供销社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建立新型供销合作组织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内容是搞活农村流通,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这为供销社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供销社在历史上就是我国农村流通体系的主渠道,拥有其它系统难以替代的组织、网络、经营、人才等传统优势,新时期这些优势仍然存在,但同时也存在职责淡化、体制不顺、冗员过多、基层社发展不平衡、社有企业改革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困难和问题。2007年,云南省委农办和省供销社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参与,历时一年多,考察了12个省(市),在多次调研和反复权衡的基础上,云南省委、省政府形成共识,做好农村流通这篇大文章,供销社具备承担重任的条件,要通过改革、发展和创新,解决供销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所谓“二次创业”,是指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发展壮大、经营多年、拥有一批城乡经营网点、机构、人才等资源的有利条件,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要求、符合合作经济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新型供销合作组织。2008年7月,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指出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云南省供销社系统的身份、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解决了社有资产权属、项目经费、职工社保医疗、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五大问题,开启了供销社系统发展的新篇章。这一文件出台后,成为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基础,比全国性文件提前颁布近一年,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后来的国务院文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以“乡村流通工程”为抓手,形成贯通联系城乡的商品流通网络

全省供销社系统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充分利用现有流通基础,通过改造、培育和引进等多种方式,着力打造六大经营服务网络: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品流通网络、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通过这些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巩固了供销经营服务的基础,大大提升了供销社流通经营服务的水平。同时,全系统广泛吸纳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和流通大户加盟供销合作事业,注重树典型、抓试点、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重点启动“四百”计划(每年支持100个以上县级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100个乡村集贸市场建设、扶持100家龙头企业、引进100个合作项目)和“四三”计划(培训农村经纪人3万人、抓好30个省级“乡村流通工程”试点示范县、力争完成经营销售总额300亿元、发展“两社一会”3000个),形成了各级各地政府推进乡村流通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曲靖市按照农村基本覆盖原则进行科学规划,以建设现代物流设施为支撑,以交通运输平台为保障,对131家企业全面进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在完善各县(市)区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做大做强配送中心,按照“县级配送中心+乡(镇)供销社+村级农家店”的模式对农用物资、日用消费品实行连锁配送销售。全市按照“八统一”(设计图纸、店牌标识、建设标准、经营模式、明码标价、质量管理、采购配送、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快各类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点的新建改造和整合优化,初步实现了连锁经营和规模经济。截止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已建成农资和日用品配送中心,其中农资销售网点1510个,2009年销售各种化肥81.5万吨,市场占有率80%以上;恢复和发展日用消费品网点4018个,成为一个超大规模的“农村百货商场”。会泽县在建设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加强流通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十余项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进货渠道,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坚决取缔经营网点,吊销营业执照。目前,经营网点的配送工作均由县级配送中心承担,坚持专车配送,并建立严格的商品登记制度,惠及千家万户,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更好的购物环境和条件。

(三)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搭建组织农民合作的重要载体

云南省是全国较早提出和推进“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发展的地区。通过不断的探索,省供销系统明确提出了发展“两社一会”的思路,即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分户生产、合作加工、规模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农资经营、日用品消费、农产品购销以及运输、科技、文化娱乐、市场信息、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服务;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把农村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起来,开展跨所有制、跨地区的联合与合作。

2008年以后,在省委、省政府文件和后来的国务院文件的推动下,这一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财政厅近几年每年下达2000万元的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两社一会”的发展、培训、指导和服务;地市州政府都给予了相应的配套。大理市政府明确每发展一个专业合作社补助1万元;曲靖市每发展一个标准综合服务社市级政府补助5万元,县级配套5万元;红河州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两社一会”。省供销社先后制定下发《“两社一会”管理办法》、《“两社一会”服务承诺》、《综合服务社建设指导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农村专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和服务。

(四)推进“四进村、五个有”,将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

云南地处山区边疆,民族众多,居住分散,在农村发展中,对畅通物流、提供技术和信息、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需求很大。近几年,供销社立足自身的传统优势,重组和改造原有店和销售网点,引入个体户加盟,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化运作、企业化发展”的模式,以建制村为基础,推进“四进村”,实现“五个有”,使供销社的经营和服务不断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落后山寨和千家万户延伸和拓展。

推进“四进村”,一是便民超市进村。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在乡村一级建立便民小超市,形成流通服务网络,改善了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二是信息服务进村。利用“金农工程”等现代信息网络和传统渠道,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省供销社同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移动公司合作开办了“农信通”免费信息平台,向广大农民发布农业农村政策、农产品供求、农资价格等免费信息服务。省供销社投资150万元建设了“云南省农资产品流通网”,为全省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市场知识培训进村。围绕培育新型农民,采取由省州(市)供销社集中培训骨干,由基层社和骨干进村实行专业培训,对乡村干部、农村党员、农民经纪人和供销社基层干部职工进行市场知识、实用技术的全面培训。四是行业管理服务进村。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流通方面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经营,净化农村市场,并要求供销社内部企业严把进货质量关,确保商品质量。

实现“五个有”,一是有一个综合服务社。依托供销社转岗职工、个体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和村委会等,每个村组建一个综合服务社,销售化肥、农药、食盐、烟花爆竹,收购推销农产品。综合服务社还开展各种形式社会化服务,包括文化娱乐、信息咨询、医药卫生、餐饮住宿、理发洗澡、农机具租赁、红白喜事办理、幼儿教育等。二是有一个专业合作社。围绕发展特色经济,因地制宜,采取引导农民自办、农村能人领办、与龙头企业合办、基层供销社主办等多种形式,每个村组建一个专业合作社。三是有一个专业协会。同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组建农产品专业协会,推动跨所有制、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努力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较完整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使每个乡镇和有条件的建制村建立一个专业协会。四是有一批农民经纪人。广泛培训农村流通经纪人,发挥农民经纪人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优势,采取职业培训和资格认定等方式,提高农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积极培育一批乡村农民经纪人队伍,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五是有一个集贸市场。从农村实际出发,精心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在每个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一个集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走企业化动作、政府扶持的路子,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加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五)深化供销社机构改革,增强供销社发展活力

云南省对供销社系统的机构进行了大力改革,解决涉及供销社生存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卸下了人员雍肿、经营亏损、债务沉重的历史包袱,转变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了系统活力。一是加强对供销社组织机构的改制和建设。明确县及以上供销社机关职能,并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系列,以“三减”(减亏、减债、减包袱)、“三转”(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为重点,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参与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促进供销社职工创业,参与创办和发展“两社一会”。全省企业改革改制面达90%以上,以自费改革的方式先后分流安置职工4万多人,置换职工身份3万多人,妥善安顿离退休干部职工3万多人。全系统先后核销呆坏账5.56亿元,剥离不良贷款5.83亿元,处理积压商品4.64亿元。截止2010年底,全省有地州市级机构16个,县(区、市)级127个,县以下基层机构854个,社有法人单位600个,科学研究所1个,国家级重点中专1个,供销干部学校8所,从业人员13.72万人;与2001年相比,地州市级和县级机构各增加1个,基层社减少336个,社有企业减少1180个左右。二是加大对供销社系统的政策扶持。几年来,全省各有关省直主管部门和地市县乡各级政府,通过扶持农村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供销社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和社会保障,妥善处理历史债务,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等,对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创新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三是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壮大了供销行业人才队伍。几年来,省供销社先后组织各级干部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培训农产品经纪人,培养了一批优秀干部,涌现出一批改革发展的骨干。

二、云南省供销社改革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供销社系统始建于1951年。改革开放以后,全国供销社的发展曾经被边缘化,云南处于西部落后地区,其供销社的发展更是滞后,出现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员臃肿、债务沉重、经营萎缩、亏损严重的困难局面,经营服务能力下降。2003年一度成为尚未扭亏的全国两个省级供销社之一,各项考核指标均排在末位。近几年通过深化改革发展,全省供销社的发展出现重大转变,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逐步具备了新的经营设施、新的服务领域、新的工作理念和新的人才队伍,展示新的形象和新的价值,有作为、有活力、有盈利,出现了“四个前所未有”,即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前所未有,发展态势前所未有,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前所未有,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搞活农村流通的期盼前所未有。2010年,云南省供销社荣获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这是云南省供销社连续4年荣获此项殊荣。云南省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展示的新形象和新价值。

(一)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供销社在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上不断扩展,在巩固和扩大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品经销的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深入到农副产品订单收购加工、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和营销服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等新领域,逐步实现五大转变,即从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变、从商品流通向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转变、从封闭经营向开发办社转变、从单部门工作向多部门联合转变,大大拓展了农村流通服务的传统功能,形成了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二)供销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主导力量

按照“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全省供销社由粗放服务向集约化连锁经营服务体系转变,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几年来,全系统先后发展县级配送中心190家,乡级连锁经营网点3576家,村级连锁经营网点11467家,农村便民超市5453家,乡村集贸市场364家,初步形成了网络贯通广大城乡、网点覆盖千村万寨、服务联系千家万户的新格局。2010年,云南省供销社在昆明成功举办了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共有200多户企业参展,展销产品3000多个,交易额3亿多元,会上与北京、上海、重庆、四川、贵州、海南等六个省市共签订合作协议,协议金额9亿多元,为全省农特产品进城、出省搭建了平台和市场。

(三)供销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在短短几年内,由云南供销社牵头和参与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增长,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发展遍布乡村,在数量和覆盖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省供销社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系统累计发展“两社一会”组织2445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156个(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80%)、农村综合服务社17302个(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专业协会996个,从业人员8.05万人,服务农户67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90.57亿元。

(四)供销社成为“以商活农”的重要载体

流通是一篇大文章,流通活则百业活。农业要增效,农民要增收,农村要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村流通问题。随着供销社的中心工作由以经营型为主向经营型与服务型并重转变,供销社的发展从求生存到服务“三农”转变,供销社的服务由边缘化向服务“三农”重要部门转变,供销社本身的经济实力也不断增强,使供销社成为了“以商活农”的重要载体。与改制前相比,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通过多元的产权结构、灵活的合作方式和灵活的用人机制,所有人员不再端着铁饭碗,全部转换身份,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激发了系统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留在供销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到2009年,全省系统汇总盈利增长5.71倍,连续五年保持了较好赢利水平,供销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云南省供销社改革对全国的借鉴意义

供销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支特殊力量。改革开放以后,流通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难题。云南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经验表明,供销社在破解农村流通发展难题及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供销社的根本出路,不是由政府全部包起来,也不是都改造为合作社,而是实行政府引导与扶持、行业推动与市场化运作。

第一,供销社的发展要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在为农服务中壮大自己。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领域,除了农资和日用品购销外,还必须深化与农民的合作,包括参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专业协会,帮助农民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和提供农村金融信贷担保服务,提供农村社区性综合服务等。

第二,供销社的发展要发挥系统优势,整合资源,加快形成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网络是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最重要的基础,但网络的建设需要行业规划、专门投资、拓展渠道、信息技术、现代化管理和专业人才,这些对传统的供销社是难以突破的。基层供销社在过去形成了大量的商业网点,点多面广,如果不发挥系统的优势,不进行资源整合,不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和加强业内交流合作,在发展连锁超市经营方面很难与其它企业竞争,也就没有规模化、品牌化、协作化经营的优势,反而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

第三,供销社的发展要打破行政性工作思维,发挥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供销社要在新形势下有所作为,必须打破按照省、县、乡、村的行政层次逐级组织推动工作的习惯性模式,减少管理层次,推行企业化管理,大力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推动行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建立新型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促进供销社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新型流通业态。要在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等方面实现突破,不断开拓为农服务新领域和新形式,提升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

第五,供销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扶持。近几年,云南省委、省政府把深化改革、促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列入政策支持重点,并同时列为政府督察重点,一年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高位推动态势。要加强政府对供销社的政策扶持,促进供销社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理顺工作机制,形成相互支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云南省‘三农’发展政策”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张玉台 韩俊 何宇鹏来有为 秦中春 张云华樊雪志等

执笔:韩俊 秦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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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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