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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路面清扫车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路面清扫车项目(第三次)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15:00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路面清扫车项目(第三次)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15:00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路面清扫车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CG20141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路面清扫车(第三次)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2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7.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3日17:00

七、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17:00),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14:50

评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15: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

邮编:5151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4333981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大楼1楼113房

邮编:515100

联系人:吴先生、赵小姐

电话:0754-83829252(传真)

3.全称: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潮阳支行

账号:105204518010012367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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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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