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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和落实“收支两条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的地位和作用,始终贯穿于构建公共财政体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和落实“收支两条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的地位和作用,始终贯穿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设的整个过程。在新形势下,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 “收支两条线”的具体落实,今年5—7月我区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区财政票据进行了统一清理核销,共清理核销专用票856本、各大医院的机制门诊票据300余箱,通过票据清理,有效地防止了收入的“跑冒滴漏”,保证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户。

目前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使用不规范。一是财政部门票据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及权威性发挥不够充分。票据管理由于人手少,在票据的发放、使用和缴销上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不严,如有收费项目的存在无限量的供应票据,不及时督促票据缴销,缴销时票款核实不完全做到一一核对,存在抽查等现象;财政票据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难以对违规单位实施有效的制裁和惩处。 二是单位重领轻管,有的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专人、专柜、专帐管票,票据管理不规范,随意转借或转让财政票据,存在票据遗失情况;管理人员不稳定、业务不够熟悉,票据使用种类不准确,票据混开,串用,超出范围使用,有的填写票据内容不齐全、金额涂改、票据各联之间内容、金额不一致,领用票据后长期不验票,跨年度使用,一部分收入没有当年缴入财政,不参加财政票据年检;三是手续不完备,使用印章错误,将公章作为收费章加盖,有的存根不加盖印章,有的作废票据没有加盖作废印章;填写内容不齐全,有的单位在收费或罚款时,对涉及多个项目的,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填写,仅填写一个项目,收费标准无处可查,存在错填、漏填、书写不清楚等情况;四票据管理人员变动时,交接手续不全,造成票据丢失;有的没有领用、回交登记;有的涂改、挖补、损毁票据;管理不严,认识不足,票据随意转借、转让、代开票据。

由此给财政部门造成监管难度,难以区分收入是纳入预算的,还是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致使票据管理混乱,同时造成糊涂帐,给“坐支”收入留下空挡,给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制造障碍。

二、财政票据种类过多,监督管理难度大。由于收入项目繁杂,长期形成财政票据种类、格式多样化,导致了财政票据管理复杂化的混乱的现状。我区目前管理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达20余种之多,因此在领购、使用和保管过程中难免出错,部分单位票据领购时又没有计划性,经常多领,造成积压、过期,不仅增加监管难度,也造成了浪费。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等收费票据由于只有农保和社保中心使用,加之领购又无计划,一次性全部领走。所以在票据检查中我们发现这类单位积压了过多的票据,增加财政的监管难度,也造成了浪费。

三、对财政票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政府非税收入首要环节的财政票据却得不到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普遍存在重“税”轻“费”的思想,认识不到“税”和“费”在财政收入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一不正确思想体现在个别部门和领导上,对财政票据的性质认识非常模糊,认为只有逃税是违法行为,哪有不缴费受到法律制裁的,大不了通告批评,以致在票据管理和使用上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税”、“费”都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票据是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与税务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无法回避的严则。如学校“学生收费票据”,学校对票据管理不严,认识不足,把票据直接发给各班老师,有的老师甚至转交给学生代开,造成错填、漏填、书写不清楚、票据丢失等情况。

上面列举的几点不足是今后我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应该考虑解决的重点,拟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由财政局与物价局联合,重新确定收费项目、核定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及我省统一取消的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对照,经财政局签字盖章后,才能到物价局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严格收费项目,切实加强源头控管。

二、严格实行票据购领、审核、缴销制度。在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一是加强票据基础管理。制定了细化的票据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凭证供应、专人购领、缴旧换新、票款通行”的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只能指定专人凭《票据领购证》到财政局领票,对不属供票范围或不应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坚决不予发放。对未能及时缴验旧票的,坚决不予发放新票,对用票量大的单位,实行按月发放,对一些特殊用票单位,实行按次发放。真正做到无证不供票、无目不供票、资金未缴专户不供票。二是强化票据日常管理。对前来核票购票的每个单位,从票种、数量、起止号、金额都进行了严格登记,严格坚持“限量领购,定期核销,验旧购新,票款同行”规定,严把票据购领、核销关。对票据使用单位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的资金与实际用票收入进行核对,并由相关科室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购领、核销手续,坚决杜绝票据使用单位坐收坐支,确保票面金额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 建立和完善从申领、发放到缴销等一系列票据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专责、专帐、专库管理,严格发放、结存和核销手续,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加强票据的核查监督,杜绝票据外流和违规使用。

三、规范用票单位的日常票据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增强依法用票意识,在单位的财政票据管理上,实行领销存台帐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增强责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做好票据的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规范填开票据行为,对开具票据过程中作废的票据应作规范处理,加盖作废图章,避免乱涂乱画。严格追究转借、转让、串用、各联之间内容金额填写不一致以及使用非法票据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实现财政票据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票单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单位或组织,视其行为类别、情节轻重,制定相应的处罚尺度,直至停止财政票据供应。建立平时抽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处罚与规范相结合,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后检查与事前监督、事中调控相结合,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严肃性。

五、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建立数据信息库,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纳入政务大厅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以及所使用的票据、票据数量输入数据信息库,同时方便办事群众缴纳相关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用票单位的票据开具信息进行全程跟踪及控制,从而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加强我区财政票据管理,我们应努力做“四个强化”,强化业务学习、强化全程监控、强化宣传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透明化。全面实现“以票控费”及“以票促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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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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