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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访十八大代表、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

“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对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1月9日,十八大代表、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财政将自觉以十八大精神来指导和推进工作,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对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1月9日,十八大代表、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财政将自觉以十八大精神来指导和推进工作,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福建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陈小平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建财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哺经济的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促进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2011年,福建省财政总收入达到2597.01亿元,比2007年1282.84亿元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9.3%;地方级财政收入1501.51亿元,约为2007年699.46亿元的2.15倍,年均增长21%,高于同期经济增长3.7个百分点。“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福建省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陈小平说。

着眼发展后劲推动经济转型

陈小平介绍说,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福建财政积极统筹,集中财力,不断改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更好地服务大局。

——更加注重增强区域发展的均衡性。主动谋划,提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每年统筹3亿元支持县域产业发展;对十大新增长区域、三明生态工贸区、闽东电机千亿产业集群、武夷新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古雷经济开发区等,根据其自身特点,研究出台区域性财税扶持政策。

——更加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牵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福建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促使产业优化升级。开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试点,对南平、三明、宁德和龙岩四个市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省级财政按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安排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品牌宣传、航线开辟、市场培育、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2012年安排1.37亿元,2015年将达3亿元,增长幅度达到120%。同时要求各市县也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旅游市县的增幅不低于省级,并运用奖励、担保补贴、纳入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鼓励景区、旅行社、中小旅游企业拓展业务。研究制订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落实各项扶持措施,促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工作。

——更加注重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积极参与拟定省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的相关措施,提出财税方面的政策建议。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助政策,2007年—2012年,安排省级及中央专项资金6.5亿元,对512家(次)担保机构予以风险补助。支持企业技改。2008年至今,省级预算安排节能技改专项资金以及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共计15.1亿元,共支持1343项节能项目。

——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省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年均30%以上速度增长。2007年以来,省财政通过实施补助、贴息、规费减免及提前调度资金等措施,积极支持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2700亿元。省级财政“十一五”期间共筹措资金31.03亿元,争取中央资金52.8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加大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福建省和福州市各出5亿元,帮助平潭综合实验区成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实验区加快开发建设。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下,2012年1月—10月,福建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509.71亿元,增长15.3%,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468.54亿元,增长17.9%;全年财政总收入预计为2974亿元,增长14.5%,地方级财政收入预计为1734亿元,增长15.5%,仍保持两位数增长。

陈小平告诉记者,今后,福建财政将继续贯彻落实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为应对严峻经济形势而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继续从资金、政策、财政体制、财政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平潭、古雷等十大新增长区域建设,着力培植新的经济财政增长点;在培植和壮大自身财源的基础上,继续配合各级各部门,促进中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深对当前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和理解,争取中央更多支持。

情系民生福祉彰显为民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民生财政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陈小平说,2008年—2011年,福建省全省财政与民生相关支出从742.34亿元增长到1582.7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2.0%。

2007年以来,福建财政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几年保持“三公”支出零增长。同时坚持有保有压,逐步缩减财政对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经营性、竞争性领域,减轻财政投资压力。通过这些举措,尽可能把有限财力调整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上来。

考虑到当前民生建设的最大短板在于基层和农村,福建财政从统筹城乡建设的角度切入,逐步加大了对财政支出结构的纵向调整力度。几年来,通过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理顺上下级财政关系,努力提高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度,不断增强基层的民生保障能力。2008年—2011年,省财政共下达对县乡的转移支付资金1491.6亿元,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下一步,福建财政将通过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取消不必要存在的专项,将相应资金转安排于民生之需。”陈小平介绍说。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重点保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事项;坚持分级负担,构建一个较为规范的各级政府分工合作加大投入的保障机制;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建立起相应的刚性预算执行机制,加快民生资金的下达,通过有效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民生支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支持生态改善构建“两型”社会

支持生态治理,营造和谐人居环境,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福建财政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制度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等手段,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2009以来,省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整合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持续加大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资金规模,不断完善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施环境保护以奖代补政策,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因素分配和考核奖惩相结合的分配方式。2012年起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在现有支持生态保护和补偿专项资金和补助办法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安排资金对《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且属于福建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范围的县(市、区)给予财力补助,由其统筹安排使用。

——积极支持开展家园清洁活动。从2006年开始,福建省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省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每年整合部门专项资金9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列入省级年度重点治理计划的镇(乡)、建制村经验收并符合整治标准的给予奖励。6年来,共投入5.53亿元,带动市、县投入约25亿元,确保垃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快推进造林绿化。2010年—2011年,各级财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造林绿化的十二条优惠政策,共筹集各项补助资金18.0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9.33亿元,为各项造林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实际完成造林任务701万亩,完成650万亩计划的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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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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