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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向民资开放 消费者贷款上限升至20万元

装修房子、购买家具家电;用于婚庆消费或者支付全家出游的旅费……给消费者带来金融便利的消费金融公司,终于迎来了全新管理办法。昨日,银监会公布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其中“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

装修房子、购买家具家电;用于婚庆消费或者支付全家出游的旅费……给消费者带来金融便利的消费金融公司,终于迎来了全新管理办法。昨日,银监会公布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其中“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促进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多样化,以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的表态尤为引人注意。

此外,《办法》还明确将放开营业地域限制,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异地业务;将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等。

允许非金融企业参与

“此次修订着重针对主要出资人条件、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等方面作出修改和调整。”银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修订增加了主要出资人类型,允许境内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同时降低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50%降为30%。

允许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意味着民间资本将更便利地参与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出资人条件等作出相应修改,正是为了鼓励更多具有消费金融优势资源和分销渠道的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具体到细则上,《办法》修改了主要出资人条款,允许具备一定实力(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民间资本介入消费金融公司,如何保障其风险控制和安全性?

银监会表示,为保证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开展和风险控制方面符合审慎监管要求,消费金融公司需引入具备一定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同时,银监会鼓励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出具书面承诺,可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贷款上限升至20万

“以前我在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过一次旅游贷款,但是最高只能申请到月收入的5倍,按照我每月1万元左右的收入,只能贷款5万元,确实不多。”市民王女士表示,虽然消费贷款看起来诱人,但总额的限制使得贷款不足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而在此次发布的《办法》中,“月收入5倍”这一上限规定也得到明确修改。《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

“这样的调整可以充分体现消费贷款的功能定位,增强业务可操作性。”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方便消费者,《办法》还增加公司风险管理的自主权,取消“消费金融公司须向曾从本公司申请过耐用消费品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发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限制性要求。

在消费贷款的上限得以提升的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多保护。《办法》针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直接面向个人,且中低收入客户群体缺乏金融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特点,增加消费者保护条款,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在业务办理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将可新增12家试点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大。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将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

而根据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扩大试点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则,将可新增12家试点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颁布实施后,银监会将坚持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根据《办法》规定的各项准入条件开展审批工作,启动扩大试点申请。

此外,《办法》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营业地域限制,改变现行消费金融公司只能在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规定,允许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异地业务,有利于试点公司尽早实现规模效应,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同时,根据试点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业务。银监会表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来源,更好地支持其业务发展。

2009年7月,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此后,经银监会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地先后各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试点。

马上就访

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放贷超65亿元

2010年3月,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在北京挂牌。那么,这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何?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发放消费贷款超过65亿元,服务客户数量突破20万个,已经成为北京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融资助手。”北银消费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近年来陆续推出的产品包括用于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等各类耐用消费品的“轻松付”;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各类消费的“轻松贷”;“按日计息、随借随还”的“应急贷”;助力应届毕业生轻松就业的“助业贷”等。

在努力服务城市居民的同时,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还参与破解农民贷款难题,2012年推出国内首款针对农民客户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利率优惠的信用消费贷款“惠农贷”,使消费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贴近农户。

据悉,2013年6月1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成功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与全球最大消费金融公司——西班牙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以及8家国内知名民营企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同时还与西班牙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已达8.5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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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汛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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