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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上半年营改增试点减税31.8亿元

本报讯 上半年,辽宁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至18.8万户,改革减轻相关纳税人税收负担31.8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减少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亿元。从试点总体情况看,营改增改革对试点企业

本报讯 上半年,辽宁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至18.8万户,改革减轻相关纳税人税收负担31.8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减少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亿元。

从试点总体情况看,营改增改革对试点企业及其下游企业的税收均产生影响,纳税人从改革中受益,减税效果明显,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多环节经营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3年8月1日起,辽宁省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实行营改增改革试点。该省铁路运输、邮政服务及电信业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6月1日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下一步,国家将在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开展营改增改革扩围工作,辽宁省财政厅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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