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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整政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审查认定时间由一年两次改为每月一次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集中审查认定的时间进行调整,即由一年两次改为每月一次。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集中审查认定的时间进行调整,即由一年两次改为每月一次。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财政部将每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进行审查认定,申报材料递交时间为每月1日开始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申报认定所需要的时间,及时按照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工作通知要求提出申请。据了解,此次调整是财政部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创建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旨在为代理机构申报政府采购甲级代理资格提供便利。

根据财政部此前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自2011年起,财政部定期集中对甲级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代理机构申报材料的递交时间为每年6月1日、11月1日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

《通知》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王珅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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