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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逐单位逐人核对严查“吃空饷”将各市县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范围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陕西省财政厅正在采取逐单位逐人核对信息的办法,严查“吃空饷”人员,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做实省级部门单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陕西省财政厅正在采取逐单位逐人核对信息的办法,严查“吃空饷”人员,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做实省级部门单位人员台账。

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人员介绍,为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做实人员台账,陕西省财政厅草拟了《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同时,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各省级部门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进行全面的核查。对核查出的重复人员,要求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人事增人手续、工资批复手续等。

通过细致比对,陕西省财政厅在核查中发现存在一些“吃空饷”现象,如:由于工作调动或工作后考学重新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原单位和现单位都填报的;有单位对多年去世的人员还在系统中填报,没做核减处理的;有将临聘人员在财政供养人员系统中填报,没有予以剔除的;有离岗人员,已经和单位失去联系仍在名册中的;个别人员没有人事手续和档案等等。此外,对一些人事手续齐全,单位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填报登记的人员,财政厅进行审核后也及时予以补填,尽量做到人账相符。

本次比对核查后,陕西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政策、手续完整的变动人员予以确认,依此建立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台账;对出现虚报人员的单位,在安排部门预算经费时给予扣罚,并予以通报。同时,锁定省级各部门、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人数和基本信息,以后年度,每年只统计、填报当年变动人员情况,省级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当年本部门当年发生的增人、减人或人员身份变动等情况,上报财政供养人员统计信息系统,并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台账信息。

根据《陕西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省级部门要建立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互联互通的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监控人员;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变动信息定期报告制度、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公示制度、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严把财政供养人员进口关和出口关,理顺管理流程,夯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解决违规进人、“吃空饷”等问题。

同时,记者了解到,陕西省财政厅多次对市县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各市县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得力、人员较上年减少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中央规定,人员较上年增加的部门和地区,要求核实原因、说明情况。省财政还建立了经费奖惩机制,将市县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与转移支付资金挂钩,对人员控制好的市县给予奖励,对人员控制未达到要求的市县予以扣罚。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薛建刚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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