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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冲击车市潜规则矛头直指禁止跨区销售、品牌专卖及最低限价等行业规则

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已在8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成都广汽丰田3家汽销店联合高调宣布,从7月14日起,调整凯美瑞价格,终端销售价格由经销商自主定价。也就是说,凯美瑞车价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浮

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已在8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成都广汽丰田3家汽销店联合高调宣布,从7月14日起,调整凯美瑞价格,终端销售价格由经销商自主定价。也就是说,凯美瑞车价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浮动,成为中国第一个打破厂家定价的品牌车型。广汽也成为汽车行业第一个对《反垄断法》做出积极反应的厂商。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黄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仅仅是个开始,《反垄断法》对业界的影响远非如此,更加实质的影响会随着配套规则一一出台而逐渐显现出来。

公务车采购排外倾向有望改观

目前,各地对出租车和公务车都出台了诸多政策,比如重庆几乎都是长安福特和长安羚羊轿车,北京则主要是北京现代生产的汽车。而《反垄断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今后,政府还能再干涉这些领域的汽车选购吗?

对此,黄勇表示,公务用车属于《政府采购法》的范畴,《反垄断法》出台后也要符合该法的精神,要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一个城市选择什么车型是政府合理行政的范围,决策过程也应该公开公正。选择的过程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目前,一些汽车品牌已经行动起来。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姚雨就表示,该公司已下发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经销商政策中凡涉及允许经销商之间商定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转售价格或共同分割各自销售区域的任何规定,应予以废除并就此失效。该品牌汽车销售商环节的区域划分已经打破。

众多潜规则面临挑战

目前,业界最关注的是《反垄断法》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的冲击。长久以来,业界对《办法》中的诸多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及不利于市场自由竞争细则的争议不断。

这其中的焦点就是卖车需厂家授权,即目前的4S店销售模式。根据《办法》规定,汽车经销商必须获得汽车厂家授权才能卖车。而且,经销商必须直接将车卖给用户,中间转手给其他经销商也要受罚。

有专家认为,这种规定势必将部分竞争者排除在外,限制竞争。对于这种模式的好坏,黄勇没有明确表态。在他看来,汽车技术复杂,而且事关消费者生命安全,是特殊商品。为了保证汽车的品质,制定一些不同于其他商品的销售规则,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到底选择哪种销售模式,还得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市场状况来决定。

对此,厂商也有自己的观点。广州丰田副总经理冯兴亚认为,《反垄断法》对现有汽车专卖销售模式冲击不大。他认为,首先,现有汽车专卖模式是符合《办法》规定的,《反垄断法》不会与现有法规冲突;其次,目前4S销售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越来越多认同。“现在美国的4S店越来越多,反而走到了像中国这种4S店的样子。”冯兴亚表示,美国也有类似《反垄断法》,这表明4S专卖模式不会受影响。不过,冯兴亚也强调,由于《反垄断法》相关细则尚未出台,有些规定的范畴目前还不好把握,广州丰田将密切关注相关细则,并据此进行调整。

目前,厂家制定最低限价的现象是业界争论的另一焦点。黄勇说:“这种纵向价格限制竞争协议条款是否违法,还有待于今后《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和指南加以明确。”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其不同的立法和执法的背景和经验,还要区分不同的行业、领域、产品和服务。根据美国的最新判例,遇到类似的情况是要采用合理原则对案件进行分析,分析这样做的合理性,以及这样做限制竞争带来的弊端,在充分权衡利弊后再做判断。还要考虑各种条件,比如厂家占的市场份额,如已经占到30%以上的市场,这样做就有可能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黄勇表示,总的来看,在纵向协议中,价格限制条款比非价格限制条款的违法风险性要大得多。所以,厂家应使用建议价来替代固定价格和最低转售价。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针对此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姚雨表示,自2008年8月1日起,经销商政策中凡涉及固定经销商向包括终端客户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转售整车、零部件和维修服务的价格或者限定经销商向包括终端客户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转售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最低价格的任何规定,应予以废除并就此失效。

配套规则亟待出台

《反垄断法》对这些潜规则的颠覆程度还需其配套规则来核定。“原先在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说,“仅有一个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征求意见稿。”

另外,垄断行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往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主要表现形式,《反垄断法》因其不确定性而影响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吴宏伟认为,至今进程滞缓容易让大众误解。

仅有8章57条的《反垄断法》被认为极具原则性,诸多方面需要细化,甚至包括每一个概念。“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有着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着无数个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吴宏伟说,“专业性和复杂性还将为执法机构带来巨大挑战。”

在他看来,几乎所有的涉嫌违法的限制竞争行为都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每个案例因其产品、行业、服务的不同,都有着特殊性。不仅需要制定大量的条例、部门规章和反垄断指南,执法机构也要有收集数据和了解市场的过程,这都需要很专业的人士来完成。

  • 中国财经新闻网
  • 记者 徐丽红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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