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钱养事”新机制,自“胎动”时,便备受各方关注。官方对该“新名词”的解释是:它是一种农村公益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与政府采购的有形物品相比,“以钱养事”购买的是农村公益服务的无形产品。新机制以“项目招
“以钱养事”新机制,自“胎动”时,便备受各方关注。
官方对该“新名词”的解释是:它是一种农村公益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与政府采购的有形物品相比,“以钱养事”购买的是农村公益服务的无形产品。新机制以“项目招标、市场运作,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改革模式,似乎找到了一条光明的出路。
其改革的精髓在于,手段是钱,目的是事,核心是积极性。而在此后,改革从试点到其他省市蜂拥学习、效仿,好似这场改革取得了它应有的成效。
各地改革者对外发布的颂词不外是,随着“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建立,农村公益服务出现了“四个改变”:在服务模式上,改过去的“纸上谈兵”为现在的以承包技术、承诺效益、承揽风险为内容的“三承服务”;在工作作风上,改原来的“面上跑”为“点上蹲”、“跟踪追”;在服务内容上,改原来的单一服务为多样化服务;在服务态度上,改“坐堂办公”为“上门服务”。即而呈现出农民、员工、政府三赢局面。服务农民更贴近、工作责任心更强、政府花钱更值得。
“钱和人”不解决好,改革只是“换汤不换药”之举
在“以钱养事”改革的过程中,各地的做法大抵相同。首要的一环是把乡镇的“七站八所”完成整体转制。即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转制的乡镇事业单位,全部整体转制为民办非企业服务组织或企业。而转制单位人员也随同置换身份,全部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
“以钱养事”机制在原则上虽然只论事不论人,即这些事具体由谁干是各服务中心的事,政府不干预。但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由于各中心负责人虽有人事权,但无人敢用这项权力,因为这些分到各中心的同志以前都是有过正式财政编制的,且很大部分与当权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不考虑他们的出路,就会延伸出很多社会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工作能力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中心外有比之各方面要出色得多的人可用,中心负责人也无能为力。因为在有限的经费之下有人进来就必须有人出去,既然没人出去,当然也就无从让人进来,这对于吸收新鲜血液、优化资源结构无疑形成瓶颈。
“养事”前提是“钱”。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是,服务对象出多少钱,企业便提供多少相应的服务。如果二者找不到切合点,“养事”就等于空谈。
而在现实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很多地方在“钱”字上由于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改革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比如,“养事”的钱缩水,预算不到位,事情自然就少做;既便预算年年增加,如果管理不善,资金被挪用,事依然“养”不起来。
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以钱养事”是“事”随“钱”走。因此,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更注重经济效益,会严格按照合同打表,根本不会主动为项目做长远设想和规划,他们只办政府交办的具体事务,甚至会完全失去服务农民和农业的主动精神和积极性。“一切向钱看”的服务,在“三农”方面是极其危险的,因为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投入巨大,服务“三农”既需要积极性,更多的时候需要讲奉献。
养事服务主体不真正市场化,养事效果就不明显
“以钱养事”改革的大原则中明确,项目招标,市场化运作。其意为,所有农村公益项目,都要实行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市场化运作,能者夺标。
政府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且花出效益,因此,在项目招标文书上也明确规定,服务主体必须有专业从业资格。这一规定,从表面上看并无异样,可深究资格,却是另一个天地。
一则,事业单位改制以后,各个以前的主管部门都会给改制而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以专业资格证书。二则,农村公益性服务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恰恰正是那些市场不能提供、由市场提供不经济,以及市场难以衡量的服务,少有其他社会组织能获得此资质。如农技服务、城镇建设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文化服务、水利服务等。三则,业务承接“近水楼台先得月”。由事业单位改制过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不仅有专业从业资格,而且有在乡镇通常处于垄断地位的专业设施和服务体系,因此,政府根本无法为农民购买到“第二家”的服务。既然不能“货比三家”,又岂能做到“市场化的优质服务”?
既然服务具有独立性,那垄断也就成为必须,而垄断的服务也由不得被服务者发出更多的话语权。同时,由于农村事务具有综合性、突发性、阶段性特点,作为垄断企业,如果服务以钱为唯一衡量标准,在突发事件,以及非常态事件面前,比如林权改革、合作医疗改革、抗旱救灾、农技推广、防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等,强调专业化和市场化,每项具体服务都要从市场上购买,则几乎不可能。不仅没有足够的潜在服务供给者,而且购买成本也会相当高昂。服务标准也难以确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资金供给由过去农民掏腰包为主转变为政府全额买单,对于农民而言,不管是谁来服务,不管服务质量如何,有服务总比没有服务好。他们为此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用专业化来应付政府的各项检查,拿政府最多的钱,却只提供极少有实质意义的服务。这就造成有标准无标准一个样,服务质量好坏也一个样,服务单位该得的,将会是一个子也不少。
对此,部分参与改革的乡镇领导坦诚,改革的积极性虽不可否定,但如果处理不好改革中的钱、人、事三个重要环节,改革不仅是“换汤不换药”之举,而且会抹杀人的主观能动性。改革所要达到的“四个改变”和“三方得益”,都将是理论的归属,变得形式上很光鲜,实质上无内容。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财源建设
- 配套改革取向下全面审视分税制(上)
- 国务院首次全面部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尽快将营改增试点
- 即墨中小学操场免费向社会开放市财政安排380万为24所
- 户籍改革需要冲破“资金困局”
- “中国制造”如何走向“中国服务”——三维视角解析加
- 农业部、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丽江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局咨询评估服务供
- 重庆首批PPP模式改革项目签约 投资超1000亿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