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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营改增试点企业减负面达九成以上

本报讯 截至目前,青海省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企业已达5867户,营改增试点企业减负面达90%以上,企业主动参与税制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青海省营改增扩围试点工

本报讯 截至目前,青海省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企业已达5867户,营改增试点企业减负面达90%以上,企业主动参与税制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青海省营改增扩围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了税管户交接、试点企业培训及系统的升级联调、发票领购、发票开具、专用发票认证、纳税申报、财税库银联网、税款入库等基础工作,运行平稳,对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和该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试点企业户增加较快,较试点启动时增加3920户。据测算,交通运输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约为1.6%,较之前按营业税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税负下降1.4%;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约为2.2%,较之前按营业税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税负下降2.8%。

针对少数试点企业税负增加问题,各地也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切实解决试点初期企业的实际困难。西宁市按照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青海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政策方案》规定和要求,出台了实施营改增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对按营改增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与按照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相比税收增加且月增加额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的部分,给予全额补助,积极支持试点企业健康发展。海东市、海西州等地正在组织调研,拟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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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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