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创新财政支持扶贫方式,推行精准扶贫,整村推进。201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4.83亿元,比2013年增加0.29亿元。第一,精准扶贫,扶持方式更直接。海南省财政不断改革
海南省财政创新财政支持扶贫方式,推行精准扶贫,整村推进。201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4.83亿元,比2013年增加0.29亿元。
第一,精准扶贫,扶持方式更直接。海南省财政不断改革财政支持扶贫开发方式,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确保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一是安排建档立卡工作经费,支持各市县为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扶贫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二是按因素法分配,市县自主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实效性,省财政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将过去的项目法改为因素法,即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按照脱贫人口、政策性因素分配资金,在资金规模内由市县结合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项目安排更加符合贫困人口的需要。三是提高生产发展扶持比例。项目安排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按照贫困村、贫困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扶持其生产发展,扶持贫困户逐步实现能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的产业项目,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2014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中用于扶持生产发展项目占51%,比2013年高4个百分点,第二批计划将比例提高到80%,让直接用于贫困户的扶贫资金更多,促使扶贫资金使用实效性更强。
第二,整村推进,扶持力量更集中。一是集中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扶持60个贫困村。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2014年集中专项扶贫资金,投入60个贫困村共8005万元,占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46%,实施162个项目。每个贫困村平均投入133.4万元,支持整村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支持整村推进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组合拳”扶贫措施,出实招扶贫,不但提高贫困户的自身“造血”功能,还改善其生产发展基础条件,将惠及18768户贫困户,共82575人。二是整合涉农资金,扩大整村推进的资金来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适度集中、各司其职、各建其功”的原则,以贫困村为平台,积极整合扶贫、民宗、发改、林业和农垦等部门的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抓好扶贫开发与文明生态村等建设项目的结合,整村推进,力争每个贫困村涉农资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聚富效应。(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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