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果,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镇江市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一、明确评审付费原则及范围。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按照“谁委托,谁付 费”的原则。评审付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果,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镇江市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
一、明确评审付费原则及范围。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按照“谁委托,谁付 费”的原则。评审付费范围分为两方面:一是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评审付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市审计部门列入年度审计计划或政府指定的项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行评审或委托评审项目。二是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的评审付费:全过程跟踪评审、单项工程累计变更超预算 5%的补充评审工作所发生的评审费用;市发改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发生的费用;房屋拆迁(征收)项目评审发生的费用。
二、规范评审付费方式。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评审费用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的评审费用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市发改委、市征收办出具的支付通知单,予以支付。
三、限定评审费用支付标准。委托评审服务付费,原则上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方式。其中概算、预算委托评审付费分别以“送审概算价”和“送审预算价”为基数计算,分6档,按对应费率核算。同时还规定了标底委托评审、全过程跟踪委托评审、工程竣工结算委托评审以及竣工财务决算委托评审付费标准。委托评审费最低限额为1000元。此外,为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市财政、审计和发改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复审(抽查),根据复审(抽查)结果支付评审费用。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瑞金:财政投资评审提速提效
- 密云:投资评审为效益财政当“先锋”4年来共完成评审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商务局的委托对其长春市二道区推进
- 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
- 2014-2015年度广东省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都客运枢纽站
- 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吉林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管理(软
- 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设备项目招
- 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
- 河北省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