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0773-1440GNJL00331/2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办案区安防系统项目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
招标项目编号:0773-1440GNJL0033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办案区安防系统项目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乾安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乾安县公安局基层所队办案区安防系统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均为 2014年12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4年12月21日,总工期1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 11月 14日至 2014年 11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2月4日13时0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宁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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