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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卫生学校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学校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17:00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9:30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卫生学校委托,对汕头市卫生学校台

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学校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17:00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9: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卫生学校委托,对汕头市卫生学校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学校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3,822.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为所投台式计算机(包括学生计算机及教师计算机)、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还原系统的厂家或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包括学生计算机及教师计算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六期节能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库〔2014〕91号)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为所投台式计算机(包括学生计算机及教师计算机)、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还原系统的厂家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包括学生计算机及教师计算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第十六期节能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库〔2014〕91号)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6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11月6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账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4-87492327

传真:0754-87495766

联系地址: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

邮编:515073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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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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