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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2015-2017年知识产权(专利)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2015-2017年知识产权(专利)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2015-2017年知识产权(专利)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27N2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7年知识产权(专利)咨询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5.00万元/叁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知识产权(专利)咨询服务

2.技术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通过2013年年检的专利机构的公告为依据,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公告页);

4.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5日起至2014年11月26日期间,每天8:30至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公告页面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1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评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十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87258495-998、95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2845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11-5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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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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