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综合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有关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综合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有关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35-1401G95N0411
2.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综合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4.1.采购内容:办公家具
4.2.数量:一批
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安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剩余5%作为保质金,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7.合格投标人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7.3.提供2014年05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7.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5.若非所投办公家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办公家具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7.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8.公示期及媒体:
8.1.公示期: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2.公示媒体:(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http://www.qycg.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
(2)补充媒体: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
9.报名登记及洽购招标文件方式:
9.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大楼二号楼一楼南大厅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售后不退。
9.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9.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9.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2.3.税务登记证副本;
9.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8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大楼二号楼一楼南大厅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12.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13.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大楼二号楼一楼南大厅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14.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3-336780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凤鸣路5号
14.2.采购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63-3877328
联系地址:清远市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4.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15.投标保证金信息:
15.1.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15.2.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15.3.交纳方式:投标人通过单位名义及账户汇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以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4.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账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1
注:本项目中所表述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10-24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永吉县财政局严把“五关”规范政府采购
-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大气自动站运营维护项目投标邀请函
- 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河北省张家口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宁远村东沙河治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医院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招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医院锅炉用煤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
-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第二期电子警察建设采购
-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垃圾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创强复评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