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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答疑会纪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4-055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各有关供应商:本项目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答疑会,现就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并就2014年10月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4-055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答疑会,现就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并就2014年10月1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答疑

1.问:关于投标人需提交所属总公司与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意向书)及有关落实情况证明文件。如我公司的上级公司已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而广州市作为广东省辖下行政区域的一部分,该协议是否应对广州市具备同样的效力?

答:投标供应商所属总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和投标供应商所属总公司与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二者并不一致,不能等同。

2. 问:各投标人对盈亏率的报价需在4%至6%之间,但招标文件未明确报价盈亏率的小数点位数,请明确。

答:盈亏率的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十一、费用清理管理”,盈利率、亏损率计算公式中,请明确“大病保险资金支出”的定义,在计算时是否需包含中标供应商公司的各项运营成本?

答:大病保险资金支出是指大病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支出。

4.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最少提供120名专职人员,除了下派定点医院以外,是否需要下派到各设备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如合署办公,需要支付哪些办公经费?

答: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下派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并按合同规定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地点可能在经办机构办公地点,但不属于合署办公。

5.问:投标人须提交的2013年度保监部门分类监管评价结果通知函原件,如以总公司授权属下分公司投标的,请明确该文件是否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如原件只有一份,可否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并盖章,原件备查?若保监部门以电子公文印发,电子公文打印稿是否能视为原件?

答:保监部门分类监管评价结果通报函作为商务评定的依据,是对投标人商务条件的评价。如投标人并非总公司,总公司的结果通知函对本项目无效。

如原件只有一份,或只有电子公文,可提供复印件(打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 问:要求投标人提供2009年以来与政府合作经办国内大病保险、新农合、补充保险项目的经验材料和服务质量评价,是否可以引用投标人总公司属下业绩?如与同一地市续签同一项目,存在多个合同,是按照1个合同计算还是多个可以按照多个合同计算?

答:项目经验是对投标人自身业绩的评价,总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业绩,不等于投标人的业绩。如续签同一项目,只以一个项目业绩计算。

7.问:本项目的预算为38400万元,但如果按421.1万人参保,按最高报价32元每人每年计算,可能超过采购预算。如果报价总额超过采购预算,是否会废标?

答:不会。

8.保证金是否可以总部账户转账?

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9.保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需不需要盖公章?

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投标,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对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有效。招标文件未要求盖章的文件,不需要盖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7062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www.gzgp.org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办公室 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020)28866119 传真:(020) 228866414

此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纪要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4年11月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答疑纪要。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4日

Fax to: 陈小姐、228866414

回执

我方已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10月24日发布“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4-0559)”的《答疑会纪要》。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日 期:2014年 月 日

  • 中国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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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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