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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规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日前,东台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东台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统筹编制预算。每年年底前,该市民政局根据抚恤补助

日前,东台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东台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统筹编制预算。每年年底前,该市民政局根据抚恤补助对象的实际人数及相应补助标准编制下年度资金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及执行中针对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统筹安排并及时拨付各级财政安排的抚恤补助资金,由各镇(区)财政所(分局)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强化审核登记。每年,各镇(区)民政办、财政所(分局)对抚恤补助对象(包括新增对象和自然减员对象)进行年度调查审核登记;市民政局组织对重点优抚对象人员状况及抚恤补助资金进行年审,并负责将本市优抚对象的各项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

三是规范资金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程序,对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全程监管,于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发放到位,涉农抚恤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优抚对象,减少中间环节。市财政局、民政局加强对抚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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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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