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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UT-44011407005)各投标人: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4年8月4日发布的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UT-44011407005)的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UT-44011407005)

各投标人: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4年8月4日发布的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UT-44011407005)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更正的事项:

1.1. 招标文件第15-21页“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为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为29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3. 项目内容一览表

包组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万元

包组一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鳌头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年 1 290

龙潭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棋杆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一年有效服务期范围内,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 1 )合同;

( 2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凭每月的检查或评比报告于下一个月的30日前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中标单位上月的承包经费。如中标单位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作合法适当的修改。

★4.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

★5.履约保证金:

5.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须按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单位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单位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3.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认可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其他方式)提交。在中标单位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天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三、服务要求:

鳌头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

鳌头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鳌头居委、人和居委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区域的范围、绿化广场、客运站、黄罗河两侧及水面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 S355线鳌头墟路段、前进路、府前路、府后路、绿化广场、客运站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之9点。下午3点之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的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中塘村、白兔村、新兔村、中心村、白石村、龙角村、务丰村、丁坑村、岐田村、象新村、桥头村、黄罗村、鳌山村、水西村、西湖村、凤岐村、沙迳村、五丰、黄茅村、石咀村、洲洞村、山心村、鳌头墟、人和墟;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少一辆扣1分,并扣服务费200元;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14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550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及鳌头居委原有的金刚运输车两辆、铲车一辆及多辆三轮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龙潭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

龙潭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龙潭居委、民乐居委范围内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区域范围,聚宝工业园(旧106国道)、龙星工业园范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直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106国道龙潭墟路段、琶江路、广韶路、X286线民乐墟路段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至9点和下午3点至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的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大岭村、帝田村、松园村、龙潭村、爱群村、西山村、横江村、乌石村、上西村、下西村、西向村、高平村、宝溪村、月荣村、官庄村、新村村、石联村、珊瑚村、龙聚村、南楼村、楼星村、龙星村、车头村、民乐村、龙田村、新围村、潭口村、龙潭墟、聚宝工业园(旧106国道)、民乐墟;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少一辆扣1分,并扣服务费200元;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14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550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及龙潭居委原有的手扶拖拉机、三轮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棋杆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

棋杆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棋杆居委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的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S355线棋杆墟路段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至9点。下午3点至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的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岭南村、新隅村、高和村、铺锦村、汾水村、小坑村、大凼村、横坑村、西塘村、塘贝村、鹿田村、横岭村、棋杆墟、棋杆市场;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少一辆扣1分,并扣服务费200元;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14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550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1.2. 招标文件第29-31页“评标办法”:

2. 商务评审

商务部分满分4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项目 详细评审条款 分值

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2分> 投标人在广州市注册或在广州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在其它地区的注册的 在广州市注册或在广州市设有分支机构:2分

在广东省内的: 1分

其它地区的: 0.5分

规章管理制度情况<1分> 投标人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合理,能有效保障保洁方案的顺利实施。 优秀 1分

一般 0分

环卫行业经营服务资质<3分> 投标人具有环卫行业经营服务资质等级。 A级 3分

B级 2分

C级或其他 1分

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1分> 投标人同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分,否则得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1分> 企业注册资金、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横向对比 优良 1分

良好 0.5分

一般 0分

2012年及2013年企业利润情况<2分> 2012年及2013年企业利润横向对比(提供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及2013年财务报表) 优秀 2分

良好 1分

一般 0分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分> 2011年至今类似项目保洁业绩(道路保洁、市容环卫保洁、街道或城中村保洁公开招标的项目,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10分

企业获奖情况<8分> 2009年以来企业获得的与保洁服务有关的奖励、荣誉称号(只取最高得分项) 获得省级以上(不含省级)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荣誉称号的得8分,最高得8分;

获得省级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荣誉称号的得4分,最高得4分;

获得市级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荣誉称号的得1分,最高得1分。

企业员工获奖情况<5分> 2009年以来企业的员工获得的奖状及荣誉(最高得3分) 获得省级单位颁发的奖状及荣誉的得3分,最高得3分;

获得市级单位颁发的奖状及荣誉的得1分,最高得1分

2009年以来企业的员工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广州市“城市美容师”荣誉称号(同时提供其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 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企业信誉<7分> 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情况(只取最高得分项) 6年以上连续获得: 3分

3年以上连续获得: 1分

3年以下连续获得: 0分

2009年以来企业获得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级文明诚信企业证书、AAA级信用等级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AAA级重质量守信用单位证书、AAA质量、服务、信誉单位证书、AAA资信等级证书、AAA级重服务守信用单位证书 每个得0.5分,最高的4分

3. 服务评审

服务部分满分40分,具体如下:

评审项目 详细评审条款 分值

服务总体模式与配套措施<3分> 投标人服务总体模式与配套措施详尽完善,可行性强 优秀 3分

良好 2分

一般 1分

实施方案<6分> 投标人具有丰富的保洁经验,对本项目的作业情况和特点了解,且有提供完整、可行、详细明确的作业规程、方案,与实际情况一致。 优秀 5-6分

良好 3-4分

一般 1-2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6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取最高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公共区域保洁员证书及五年以上保洁项目管理经验:4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公共区域保洁员证书及三年以上保洁项目管理经验: 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区域保洁员证书及一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1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调配有序,配备方案完善。 优秀 2分

良好 1分

一般 0分

合同期开始交接过渡期方案及措施<3分> 投标人交接方案内容详尽完善,可行性强,有相关经验。 优秀 3分

良好 2分

一般 1分

企业机械化作业能力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设备配备情况<10分> 企业自有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包括多功能清洗扫路车、大型扫路车、中型扫路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横向对比,要求提供车辆的购置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中标单位原件备查) 优秀 6-8分

良好 3-5分

一般 1-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扫路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方案完善,设备自有,提供车辆的购置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中标单位原件备查) 优秀 2分

良好 1分

一般 0分

安全生产

<3分> ①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③在过往的项目管理中没有出现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④针对本项目编制了完善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采购人提交了关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优秀 3分

良好 2分

一般 1分

质量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保证措施。 优秀 4-5分

良好 2-3分

一般 0-1分

人员培训方案

<2分> 对比各投标人方案中本项目环卫工人入职、在职培训内容;实施培训方案、内部培训的情况 优秀 2分

良好 1分

一般 0分

应急预案<2分> 投标人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备有应急设备和应急处理措施完善,切实可行。 优秀 2分

良好 1分

一般 0分

2.更正后:

2.1. 招标文件第15-21页“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为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为29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3. 项目内容一览表

包组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万元

包组一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鳌头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年 1 290

龙潭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棋杆镇区域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一年有效服务期范围内,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 1 )合同;

( 2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凭每月的检查或评比报告于下一个月的30日前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中标单位上月的承包经费。如中标单位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支付。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作合法适当的修改。

★4.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

★5.履约保证金:

5.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须按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单位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单位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3.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认可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其他方式)提交。在中标单位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天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三、服务要求:

鳌头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

鳌头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鳌头居委、人和居委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区域的范围、绿化广场、客运站、白兔安置区、106国道、S355线公路两侧、黄罗河两侧及水面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 S355线鳌头墟路段、前进路、府前路、府后路、绿化广场、客运站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之9点。下午3点之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中塘村、白兔村、新兔村、中心村、白石村、龙角村、务丰村、丁坑村、岐田村、象新村、桥头村、黄罗村、鳌山村、水西村、西湖村、凤岐村、沙迳村、五丰、黄茅村、石咀村、洲洞村、山心村、鳌头墟、人和墟以及鳌头居委、人和居委辖区范围内的厂矿企业、人和工业园、京珠高速服务区;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接到村委电话,应立即到村清运,每少清运一次,扣服务费200元每日必须到厂矿、企业进行垃圾清运;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20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705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及鳌头居委原有的金刚运输车两辆、铲车一辆及多辆三轮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龙潭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

龙潭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龙潭居委、民乐居委管辖范围内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区域范围,聚宝工业园(旧106国道)、龙星工业园、106国道两侧范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直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106国道龙潭墟路段、琶江路、广韶路、X286线民乐墟路段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至9点和下午3点至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的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大岭村、帝田村、松园村、龙潭村、爱群村、西山村、横江村、乌石村、上西村、下西村、西向村、高平村、宝溪村、月荣村、官庄村、新村村、石联村、珊瑚村、龙聚村、南楼村、楼星村、龙星村、车头村、民乐村、龙田村、新围村、潭口村、龙潭墟、聚宝工业园(旧106国道)、民乐墟以及聚宝工业园、龙星工业园的厂矿企业;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接到村委电话,应立即到村清运,每少清运一次,扣服务费200元每日必须到厂矿、企业进行垃圾清运;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14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705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三轮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棋杆镇区域服务要求: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

棋杆镇服务区域范围包括棋杆居委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市场、S355线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二、清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要求

1、乙方清扫保洁路段卫生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为确保作业质量达标,S355线棋杆墟路段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路段区域实行12小时保洁。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至9点。下午3点至5点,分两次统一运到潭口垃圾填埋场。

2、100平方米清扫面积内,果皮、纸屑、胶袋、饭盒、烟盒、烟头等废弃物、杂物不多于5处,其他废弃物(例如:淤泥、石块、砖块等)不多于5处;

3、路面、人行道、花基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必须边清扫边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必须做到随清随运;

4、保洁过程中,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废弃物,保洁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清理干净;

5、垃圾桶、果皮箱保持整洁,清理干净并一个月消毒一次,垃圾桶、果皮箱的周围不能堆放垃圾;

6、如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保洁。

(二)清运垃圾的标准

1、清运垃圾的范围:岭南村、新隅村、高和村、铺锦村、汾水村、小坑村、大凼村、横坑村、西塘村、塘贝村、鹿田村、横岭村、棋杆墟、棋杆市场以及棋杆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厂矿企业

2、医疗卫生垃圾、工业垃圾、建筑淤泥等,不得随意弃置或放置生活垃圾桶(斗)和果皮箱,必须做到专业车辆定期清运,运输完成后,运输车收集容器必须立即清洗;

3、遇到创建检查、考核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随时清扫、清运;

4、每次垃圾清运后,必须保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周边坏境的卫生整洁,垃圾桶(斗、池)、果皮箱按每月清洗一次;

5、核定的清运车辆装卸工人数不得随意减少;

6、清运车辆用于垃圾清运专用,清运时必须做好车辆密闭工作,装载的垃圾不得溢出,做到运输途中无撒漏现象。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城管局每季度的巡检、暗检、明检及镇城乡清洁办的不定期检查和居委干部、群众的监督;

2、路面有沙土、污迹的超过两米长度,每处扣1分;路边不清洁的,每处扣1分;垃圾桶(斗、池)没清理干净的,每个扣2分;路面垃圾、废弃物以100平方米为标准,废弃物超过控制指标的,每种废弃物扣1分。每一项超过其指标50%的,每处垃圾,废弃物扣2分;

3、每日必须保证核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工作,接到村委电话,应立即到村清运,每少清运一次,扣服务费200元每日必须到厂矿、企业进行垃圾清运;

4、环卫工人不得将垃圾倒入河道及绿化带,如被发现,每次扣50元;

5、垃圾桶(斗、池)、果皮箱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个扣2分;

6、保洁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队伍建设、设施配备配置。

1、环卫工人由承包方聘用,不少于18人,承包方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工资标准不低于市的工资最低标准,工资最低标准1705元,且必须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资,承包方负责环卫工人的思想教育、安全卫生学习、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遵守操作规则,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作业管理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

2、承包方自行配置运输车辆,购置环卫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首次使用的压缩运输车,由镇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维修及后期投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垃圾清理车配置,统一清运垃圾的车辆,由承包方负责。各村社,收集清运垃圾所需的三轮车,手推车,以及环卫工人、工具由政府配置。

五、管理办法

1、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加快运作方式的转型,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外包,探索建立由政府包揽转变为社会服务的运行模式,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服务公司和村委,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居委的环卫工人,村居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公司,并反映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况。村委负责管理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同时,清扫保洁要由“突击型”转变为“常规型”,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将城乡清洁工程覆盖到全镇各村居,形成日常性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日常保洁制度,使城乡清洁工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我镇的城乡清洁工作。

2、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办组织环卫工人服务公司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两次总结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2.2招标文件第29-31页“评标办法”:

2. 商务评审

商务部分满分4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人目前正在服务的同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 8 投标人目前正在服务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每项2分,最高8分。

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方为有效:1)具有有效资质的代理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2)须提供合同且在合同中有清晰体现垃圾清运到垃圾场或垃圾填埋场内容方为有效,非本项目同类的环卫保洁项目清运到中转站不得分,如同时含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项目也须在合同中有清晰体现垃圾清运到垃圾场或垃圾填埋场内容方为有效。

2 投标人目前正在服务的单个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比较 5 投标人目前正在服务的单个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横向比较,面积较大较优,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方为有效:1)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2)合同且在合同中有清晰体现垃圾清运到垃圾场或垃圾填埋场内容方为有效,非本项目同类的环卫保洁项目清运到中转站不得分,如同时含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项目也须在合同中有清晰体现垃圾清运到垃圾场或垃圾填埋场内容方为有效;3)项目采购人出具盖章证明服务面积方可得分。同比服务面积较大得5分,同比一般得2分,同比较差得0分

3 同一政府单位环卫服务项目连续服务年限及金额比较 3 投标人在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同一政府单位环卫服务项目连续服务年限同比服务时间较长年平均金额较大得3分,同比一般得1分,同比较差得0分

4 投标人从业年限(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4 ≥10年得4分;<10年且≥6年得3分;<6年且≥2年得2分;<2年得1分。

5 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3 在广州市注册的(3分)

在广州市注册分支机构的(1分)

其他(0.5分)

6 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 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材料每年1分,最高3分。

7 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 有提交得3分,无提交得0分。

8 管理体系认证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每证1分,最高3分

9 双竞赛评比活动荣誉奖励连续性比较 8 投标人在副省级城市直属区或以上的环卫杯、优秀城市美容师竞赛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比中获得的年度荣誉证书连续情况,连续年度愈长愈优,同比较长得8-6分,同比一般得5-3分,同比较短得2-0分。

3. 服务评审

服务部分满分40分,具体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服务方案及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 10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熟悉采购人管理需求,亮点多,针对性强10-7分;方案合理、内容详细,了解采购人需求,亮点少,针对性不强:6-3分;方案比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无特点,无针对性或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2-0分

2 全新车辆购买时间对比(投入本项目车辆) 5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产权的1台压缩式垃圾清理车车辆购买时间对比,全新购买得5分;较新得4-1分;较旧得0分。(以购车发票为依据,二手车以最初登记时间为依据)

2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产权的1台巡检车车辆购买时间对比,全新购买得2分;较新得1分;较旧得0分。(以购车发票为依据,二手车以最初登记时间为依据)

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历、各种证书、从业年限情况对比 5 从业资历、各种证书、年限对比最优得5-3分;对比一般的2-1分;对比最差得0分。(须提供投标前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一年或以上的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4 对招标项目特点的了解程度 10 能提供详细的本项目清运特点资料并提供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方案的(10-7分);能提供详细的本项目清运特点资料但无提供针对性对性方案的或针对性清运方案不太行之有效的(6-3分);无提供资料及方案或同比较差(2-0分)

5 应急预案(紧急任务能在最短时间内增援车辆及人员可行性) 4 对比最优:4-3分;对比一般:2-1分;对比较差0分。

6 详细报价明细表人员福利待遇的对比 4 对比最高:4-3分;对比一般:2-1分;对比较差0分。

二、其他事项

1.发布更正日期:2014 年8月28日

2.若原更正公告与本更正公告有异,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81370178-23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并同意按原定开标时间开标,特此通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从化市新城西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20) 878753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87号时代国际大厦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370178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收处:

2014年8月28日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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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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