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鄂州市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包二)项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5日8:00-11:30,14:30-17:00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9:30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鄂州市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包二)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5日8:00-11:30,14:30-17:00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9:30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市容环卫局的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环卫作业车辆(包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4EZCCGPA1101051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鄂州市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包二)
具体包括:扫路车2台、路面养护车3台、自装卸挂桶车2台、电瓶装桶垃圾车(8桶)5台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该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接受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3.机动车(不包括电瓶装桶垃圾车)必须依法能够办理上牌免征同时具有3C认证,机动车(不包括电瓶装桶垃圾车)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和税务总局免征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在湖北必须具有常驻特约维修服务机构。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3楼
五、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4年8月1日8:30-9:30(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参加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58664768915
联系人:陈华、申光耀
电话:0711-3358276
传真:0711-3358277
网址: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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