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决定对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视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给予2万元
本报讯 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决定对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视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给予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从2014年起,河南省财政每年从省本级预算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无偿项目资金支持,促进大学生创业发展。
通知规定,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扶持。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扶持项目需满足条件: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通知中要求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创业(开业)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大学生开业成本,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者,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进行稳定创业经营活动的,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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