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政部、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这份于7月25日发布的
本报讯 民政部、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这份于7月25日发布的通知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通知同时对会费标准备案取消后的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包括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要在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社会团体应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社会团体在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纳入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对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今年17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涨幅下降
- 甘肃天水市加大投入建标准化村卫生室
- 西半球国家首次采用大公评级标准
- 欧盟经济低迷拖累财政收支 政府债务比例升至93.9%
- 经合组织发布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标准全球打击避税行动追
- 联合国制定食品安全新标准 关注儿童食品含铅量
- 吉林龙井市收支实现“两超两突破”
- 新疆不再以GDP论英雄加快探索政绩差异化考核,以“生态优先
- 水利部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
- 我国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 精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