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财政厅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支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与有关部门一道
本报讯 湖南省财政厅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支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与有关部门一道,提请省政府研究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3〕58号),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
二是加大民生资金投入。2014年,省财政预算新增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1.5亿元,累计达到15.45亿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亿元、医疗救助资金564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0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低保、五保的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330元和165元,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标准从2500元/户提高到5000元/户,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启动价格联动机制。2013年下半年,我省CPI连续上涨三个月,达到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后,我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向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92亿元,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质量。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2号)最新精神,对原有的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启动条件和启动主体,细化了补贴标准、发放办法和工作程序。
四是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我省在今年正式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全省发放对象约为45万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需发放护理补贴2.7亿元。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财经新闻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tousu@prcfe.com
- 相关搜索:
- 电改加速利好用电大户 电解铝企业年节省数亿元成本
-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薄改”资金使用情况答记者问
- 中央财政下拨45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
- 地方版“微刺激”或超6万亿 资金来源成最大挑战
- 日本领取低保家庭数创新高 或因单身高龄者增加
- 中央财政下拨抗旱救灾资金3.8亿元
- 欧美日本步步紧逼 俄罗斯资金流向亚洲
- 甘肃金塔县民生资金有了“防火墙”
- 中央财政16亿元支持启动退耕还湿试点
- 中央财政紧急下拨云南抗震救灾资金6亿元
- 精华数据